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等
乙类传染病(category B infectious diseases)[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甲类、乙类、丙类三类。[2]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等28种传染病。[3]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4]
1989年2月2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明确规定乙类传染病的种类[2],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决定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5]2021年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工作。[6]
2020年1月20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会上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7]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8]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9]2023年9月15日,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0]

定义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血吸虫病疟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猴痘[3]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