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颢

北宋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
[hào][e](1032年~1085年),字伯淳,后人称其为“明道先生”,俗称“大程”。其先祖世居河北中山,后迁居河南[1]北宋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10][11]与其弟程颐共创洛学,二人并称为“二程”。[1]程颢是宋明理学的重要奠基者,与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颐并称为“北宋五子”,[9]
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程颢出生于黄陂县[a][3]青年时与其弟程颐师从周敦颐[f][4]嘉佑二年(1057年),程颢考中进士。先后出任京兆府[][b][c]主薄,江宁府上元县[d]主簿,泽州晋城县令,政绩显著。宋神宗时,王安石变法,程颢任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后改任签书镇宁军节度判官、太常丞、知扶沟县、监汝州酒税等职。在此期间,因反对王安石变法,数次辞官,[4][12]后居住在洛阳,与程颐一起讲授孔孟之道。[13]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任命程颢为宗正丞。[4]可是程颢还未上任就病逝了,终年五十四岁。[2]程颢死后葬于伊川,时潞园公太师文彦博题其墓表,称“明道先生”,后来学者皆尊为“明道先生”。[14]宋宁宗嘉定十三年(1220年),赐谥号“纯公”;宋理宗淳祐元年(1241年),追封为河南伯,可入孔子庙祭祀;[2]元文宗至顺元年(1330年),追封为豫国公。[6]
程颢与程颐的哲学思想都是以“理”为最高范畴。其中程颢更为注重内向的体验,具有主观的心本论倾向,而程颐则更倾向于客观的理本论。他们各自成为以后陆王心学和程朱理学两大学派的先驱。[15]程颢是理学初期最主要的奠基者,[16]确立了“理”的哲学概念,[17]提出并阐述了“仁”“定性”“诚敬和乐”“与物同体”等重要哲学命题。[17][18]二程创立的洛学被朱熹继承发展后形成了“程朱理学”,[19]成为中国后期封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20]程颢与程颐的讲学语录合编为《河南程氏遗书》《二程全书》等,[8]二程的学生有谢良佐游酢吕大临杨时等人。[21]程颐认为程颢是孟子之后儒家道统的唯一传人。[22]当代史学家吴怀祺认为程颢的主要贡献在于:一是为洛学的建立做了发端工作;二是接受一批从学门人,成就人才。[1]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