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国

北宋时期学者
胡安国(1074年-1138年),北宋学者,字康侯,号青山,谥号文定,建宁崇安(今福建省武夷山市)人。他于北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丁丑赵昌言进士第三人,后为太学博士,提举湖南学事,后迁居衡阳南岳。胡安国主张经世致用,重教化,讲名节,轻利禄,憎邪恶,一生以圣人为目标,主要从事学术研究,潜心研究《春秋》。1131年,在湘潭县隐山与次子胡宏共同创办“碧泉书堂”(文定书院前身),开创“湖湘学派”。他所著《春秋传》成为后世科举士人必读的教科书,又著《资治通鉴举要补遗》一百卷,《文集》十五卷,《宋史》立传,《宋元学案》中有《武夷学案》。明正统间从祀孔庙,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朝廷赐“霜松雪柏”匾额一方,乾隆二年(1737年)拨内府库银建祠于隐山,并将其居住地称为“胡文定祠”。胡安国的学术成就奠定了湖湘文化在两宋时期的理学基础,成为湖湘文化所彰显的爱国精神的重要源头之一。

人物生平

幼时能背诵《训童蒙韵语》,十五岁到州学就读。一天州学前演出大戏,州学学生都弃学外出看热闹,仅安国一人安心诵读,州学
老师非常感动,赏赠他纸笔佳砚。早年拜程颢程颐弟子杨时为师,研究性命之学。[1]
两年后,入太学学习。胡安国入太学后,以理学家程颐之友朱长文靳裁之为师。靳裁之与他讨论经史大义,非常器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