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卡姆

中国新疆维吾尔传统歌舞乐艺术形式
木卡姆(Maqam、Mukam)是集歌、舞、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艺术形式,是一种流传于新疆的大型套曲。[2][5][6]其主要分布在南疆北疆、东疆各维吾尔族聚居区,其唱词包括哲人箴言、先知告诚、乡村俚语、民间故事等,既包含民间歌谣,又有文人诗作,是维吾尔族人民心智的生动表现。[7]
关于维吾尔族木卡姆的起源大致可以追溯至1400多年,明确记载至少有500多年的历史。[8]公元前123年张骞出使西域,将“摩诃兜勒”带回中原,公元4世纪龟兹乐与中原音乐相结合,代表作为《秦汉乐》,后在龟兹文献和唐诗《轮台》中发现了“莫贺盐[a]”,这是一种包含了“艳(Yan或译称盐)、趋(Kuy)、乱(Yulan)”三个部分的“大曲”。[9][8]公元11世纪,中亚喀喇汗王朝喀什噶尔地区将包括有“盐、趋、乱”式的大曲称为“琼乃额曼”,伊本·西纳创建的十二个调式:拉哈威、侯赛因、拉斯特、希加兹、阿布、布祖克、伊拉克、兹拉夫干、纳瓦、乌夏克、赞克拉、塞力克,成为了维吾尔木卡姆的音乐基础。[9][8]公元13世纪,音乐家苏菲丁·艾尔玛首次使用了“木卡姆”这个音乐术语,还设计了许多调式,直至公元16世纪,基本完全成熟的木卡姆,在叶尔羌汗国阿曼尼莎王后的支持下,喀迪尔汗进行了整理,同时保留了“琼乃额曼”的曲式结构。[8][9]19世纪,艾里姆·赛里姆、赛提瓦尔地等民间艺人将木卡姆再次整理,将维吾尔人民的“达斯坦”(Dastan)和“麦西热甫”(Mexirep)与原有的“琼乃额曼”(大曲)组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曲式结构更为庞大的木卡姆,同一世纪,“木卡姆”被逐步精缩成12部套曲,这浓缩后的12部套曲被称为“《十二木卡姆》”。[8][9]到了20世纪50年代,《十二木卡姆》仅只有一位老艺人能完全演奏,经过6年的抢救,才将其保存下来。[10][11][12]
2005年11月25日,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3]次年5月20日被列入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4][13]在2010年7月28日,会议全票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14]

名称由来

公元11世纪,在中亚喀喇汗王朝时期,中亚、西亚、阿拉伯波斯的音乐在这里融合,后喀喇汗王朝的喀什噶尔地区将包括有“盐、趋、乱”式的大曲称为“琼乃额曼”,即带有器乐间奏曲的“大曲”,伊本·西纳创建了十二个调式:拉哈威、侯赛因、拉斯特、希加兹、阿布、布祖克、伊拉克、兹拉夫干、纳瓦、乌夏克、赞克拉、塞力克,这成为了维吾尔木卡姆的音乐基础。[9][8]在公元13世纪,成吉思汗一路从蒙古打到中亚、西亚、欧洲,打到哪,就停在哪,这使得维吾尔文化和木卡姆西传,作为宫廷乐师的阿塞拜疆著名音乐家苏菲丁·艾尔玛威不仅设计了多种类型的调式,还首次用木卡姆称呼了这种音乐套曲,于是其迅速在中亚、西亚、南亚、北非蔓延,木卡姆也在不同的国家、地区及民族中有着众多不同的称谓和译名(详情见木卡姆不同地区称谓图)。[9][8][15]在词源上,有人认为,“木卡姆”这一语汇为阿拉伯语“maqam”,意指“具有固定位置的”;有人则认为“木卡姆”这一术语在词源上是古回鹤龟兹一吐火罗语“曼坎吾满”词的变音,含有大曲之意,与阿拉伯语“玛卡(Makam)”一词是同音词[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