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文集

2000年岳麓书社出版的图书
《苏轼文集》是由岳麓书社于2000年8月1日出版的图书,属于《集部经典丛刊》丛书八册中的一册,作者为邓显鹤[1]
《苏轼文集》1986年曾由中华书局出版,校点者为苏轼研究专家孔凡礼。至2005年,该书在中华书局重印五次,并先后增补《苏轼佚文汇编拾遗》《苏轼佚文汇编拾遗补》,2009年在《儒藏》精华编再度出版,由原校点者孔凡礼按照《儒藏》精华编体例重新修订,对原书一些较为繁琐的校勘进行了精简。[2]
苏轼文章传诵天下,故自宋至明,其文以多种方式刊行,明成化四年,程宗将诗文分类编辑,刊《苏文忠公全集》一百一十卷。万历三十四年,茅维首次将全部苏文单独辑集,分类合编为七十五卷,刊行于世。茅维刻本卷首有焦竑序及茅维自序各一篇,明末项煜取茅板继续印行,惟删去焦[hóng]、茅维二序及卷末曾慥《东坡拾遗词跋语》,并自撰一序冠于卷首。项煜序本在明末清初曾多次重刻,流传甚广。由于项序本据茅本原板刊刻,且较为常见,故此次整理,以项煜序本为底本,并据万历三十四年茅维原刊本补焦竑、茅维二序于卷首,以明其源。茅维、项煜序中皆称所刻为《苏文忠公全集》,而正文实际上则称为《东坡先生全集》,底本七十四、七十五二卷所收为词,该书删去不收,并重新定书名为《苏轼文集》。[2]

内容简介

苏轼出生于一个富有文学气氛的地主家庭。嘉祐二年(1057年)与弟辙同榜进士。深受主考欧阳修赏识。嘉[yòu]六年(1061年),除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宋神宗熙宁(1068-1077年)时期,因与王安石变法主张不合,请求外任,先后被派往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地方官。在任职期间,由于作诗讽刺新法推行中的流弊,被新进官僚何正臣舒亶李定等人罗织罪状弹劾,于元丰二年(1079年)被捕入狱,勘问“谤讪朝廷”之罪。这就是北宋有名的文字狱“乌台诗案”。数月后侥幸获释,责贬黄州元祐元年(1085年),旧党司马光执政,苏轼回京,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gào]等职。因不同意司马光全部废除新法,引起旧派疑忌。先后出知杭州、颍州扬州。召回京后,任端明殿学士,官至礼部尚书。元祐八年(1093年)九月出知定州绍圣元年(1094年)哲宗亲政,新党得势,苏轼被贬至英州、惠州,远放儋州(今海南岛儋县)。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宋徽宗即位,遇赦北归,七月卒于常州,追谥文忠。著有《东坡七集》、《苏氏易传》、《书传》,《论语传》和《东坡志林》等。《宋史》、《宋史新编》、《东都事略》、《名臣碑传琬琰集》、《三朝名臣言行录》、《元祐党人传》及《乾道临安志》、《嘉泰吴兴志》、《咸淳毗陵志》等均有传。其弟苏辙撰有《东坡先生墓志铭》,宋人王宗稷有《东坡先生年谱》,均附载于《苏东坡集》,明人郑鄤有《考定苏文忠公年谱》,清人冯应榴有《苏文忠公年谱合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