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论

近代哲学流派
经验论(Empiricism,又称经验主义[1])是与唯理论相对立的一种认识论观点。认为经验是人的一切知识或观念的唯一来源,片面地强调经验或感性认识的作用和确实性,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贬低乃至否定理性认识的作用和确定性。[12]一般指弗朗西斯·培根霍布斯洛克、贝克莱、休谟的哲学,其相关的哲学学说包括唯物主义经验论[13]、感觉经验论[14]、双重经验论[15]、经验主义的形而上学[16]、实体不可知论等。[17]
1688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和新贵族发动非暴力宫廷政变,推翻詹姆斯二世统治,并防止天主教复辟,史称“光荣革命”。此后,随着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英国经验论于17世纪下半叶至18世纪中叶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在政治理论上,英国经验论哲学家部分反映了英国资产阶级的利益和需求;在哲学思想上,他们同欧洲大陆唯理论者一样,自觉适应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把认识论作为哲学研究的重点。但与唯理论者不同的是,他们在借鉴实验科学的成果时,继承和强调了强调了培根霍布斯关于知识起源于经验的基本原则,以牛顿力学为楷模,深入思考知识的对象、基础、范围、确定性和方法等问题,形成了不同于大陆唯理论的认识论派别。[18]
英国近代经验主义哲学自培根的创建到休谟终结的整个经验主义思想演进的内在逻辑发展理解,其中最根本的原则就是人们的感觉经验是认识的起源。而康德正是受到唯理论和经验论的关于认识问题争论的影响,主张先天综合判断理论,即将经验因素与理性因素进行结合,这就克服了经验论这种割裂认识与实践、理性与经验的关系的缺陷,使人类的认识有了坚实的科学基础,自此开创了德国古典哲学时期。[19]英国经验论时期也出现了一系列相关作品,如弗朗西斯·培根的《伟大的复兴[7]霍布斯的《法之要义》[8]洛克的《人类理智论[9],贝克莱的《论人类知识》[10]休谟的《人性论》等。[11]

词源定义

“经验”一词在日常生活中通常指人们将内心的某种感受、工作生活的实践经历、人生百味的教训等作为人们熟知的经验。哲学意义上探讨的经验与日常生活领域的经验的含义又是有很大差别的。在认识领域来看, 经验是指人们通过对一客观存在的事物综合其外在现象关联及内在本质进行大脑思维的感知和理解,它其实是一种区别于理性认识的感性认识阶段。随着自然科学的快速发展,在哲学发展过程中又把与经验相关联的理性进行区分,从而划分了理性主义经验主义[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