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

基于核连锁反应原理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核武器是指能够利用能自我维持进行的原子核裂变或聚变反应时释放的巨大能量,通过爆炸作用来产生大规模杀伤破坏效应的武器。[1]核武器的威力,源于核爆炸瞬间释放出的巨大能量。由于核反应区迅速达到高温高压,整个弹体和周围空气介质变成了等离子气团。在大气层爆炸情况下,这种气团发射出的热辐射使周围冷空气加热和增压,最终形成高温高压火球并猛烈向外膨胀,压缩周围空气成为以超音速向四周传播的冲击波,形成核爆炸的巨大杀伤破坏作用。同时核武器会有光辐射、中子贯穿辐射、放射性沾染和电磁脉冲等杀伤效应。[2]
核武器的诞生,源于近代原子物理学、核物理学和量子物理学的发展,从1895年历经40年凝聚十几位世界杰出科学家的智慧,奠定了核能在军事上的应用基础。[3]最终在美国国家战略的支撑下,世界上首个“核装置”:绰号“小工具”的内爆[]弹,于1945年7月16日在代号“三位一体”的核试验中,于新墨西哥州的沙漠中被成功引爆,当量为1.5万吨-2万吨TNT,比投在日本广岛的“小男孩”核弹当量略高。[4]1945年8月6日和9日,美军在日本广岛和长崎上空引爆了两枚原子弹,造成约20万人死亡,迄今为止这是世界冲突中唯一一次使用核武器的事件。[5]
按照核反应类型,核武器可以分成裂变武器和聚变武器[6]按照军事使用的目的,核武器可以分为战略核武器和战术核武器[7]按照结构原理技术,又可以分为第一代到第四代核武器[8]
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国法国俄罗斯联邦、英国美利坚合众国为核武器缔约国[9][10]除了5个国际承认的核国家,还有印度巴基斯坦朝鲜3个自行“宣布”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和1个“模糊国家”以色列[11]

发展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