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书案

明代万历年间的疑案
妖书案是明代万历年间的一桩疑案。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妖书第一次出现,题为《忧危[hóng]议》;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妖书第二次出现,题为《续忧危竑议》。妖书案其实是发生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由国本之争引起的党争。这一案件虽然不了了之﹐却充分暴露出明末朝廷中党争的激烈。第二次妖书案伪楚王案劫杠案共称“楚宗之乱”或“楚宗之争”。
妖书案以[jiǎo]生光受冤而死结案,一方面暂时结束了人人自危的混乱局面,另一方面也使门户之争愈演愈烈,党争在此后很长时间内成为明代政治的一大顽疾。

事件

明神宗长子朱常洛的生母王恭妃原本是一普通宫女,在慈宁宫侍奉慈圣太后(明神宗生母)。有一天,明神宗来到慈宁宫向母亲请安,刚好太后不在,神宗正要离开时,发现了清秀可人的王氏,于是私下临幸。按照宫中规矩,皇帝临幸宫女,应该赐一物件给对方,作为临幸的凭证。但明神宗认为王氏是母亲宫中的宫女,私下临幸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所以没有给王氏任何信物,自顾自地去了。谁知道这片刻风流后,王氏竟然怀上了龙种。慈圣太后本人也是宫女出身,知道此事后不但没有为难王氏,还十分高兴地召来明神宗询问究竟。但出人意料的是,明神宗竟然矢口否认曾经私幸过王氏。只是这否认没有什么效果,皇帝的日常起居包括性生活都有专人记录,明神宗临幸王氏的事早就被记录在《内起居注》中。实在无可抵赖了,明神宗才红着脸默认了。明神宗对王宫女的临幸只是一时兴起,并不当真,新鲜劲儿一过,便不想负责任,因此他对王氏都没有什么感情。慈圣太后却是一位贤后,让儿子立王氏为恭妃,并且告诉儿子说:“我已经年纪大了,但还没有尝过抱孙子的滋味,如果王恭妃生个男孩,这是宗社的福气,母以子贵,可不能计较原先的贵贱啊!”
十月怀胎后,王恭妃生下了明神宗的第一个儿子——朱常洛。王宫人虽然被立为恭妃,但皇长子朱常洛一直没有被立为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