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妖书案
第二次妖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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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妖书案
,此案是
明朝
万历
年间的历史案件,是妖书案的一部分,由于
国本之争
引起的东林党争事件。
第一次妖书案
万历年间
刑部侍郎
吕坤
撰《闺范图说》,写了许多后妃的故事,彰显妇德,司礼监秉笔太监陈万化将《闺范图说》送入宫内,
神宗
赐给
郑贵妃
。郑贵妃意图成名,又在《闺范图说》中增加自己的故事,重新刊印。给事中
戴士衡
以为吕坤巴结郑贵妃,上疏弹劾吕坤,但神宗不理会。
万历
廿
[
niàn
]
六年(1598年),有个化名“燕山朱东吉”(寓意:
北京
的朱家,
东宫
大吉)的人撰写吕坤《闺范图说》的后记《忧危
竑
[
hóng
]
议》,说明郑贵妃欲使己子
朱常洵
夺取常洛的皇储之位,又指责吕坤与郑承恩、
张养蒙
、
魏允贞
等支持郑贵妃夺储,此书被称为“妖书”,
神宗
怀疑此书是出自吏科给事中戴士衡、全椒知县
樊玉衡
之手,怒
谪
[
zhé
]
戴、樊玉衡二人,后又怀疑阁臣张位是主谋.贬了张位,还有与张位亲近的官员们,如
礼部
侍郎刘楚先、右
都御史
徐作、
国子监祭酒
刘应秋
、礼部
主事
万建昆
、给事中杨廷兰等,是为第一次
妖书案
。
第二次妖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