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妖书案

第二次妖书案
第二次妖书案,此案是明朝万历年间的历史案件,是妖书案的一部分,由于国本之争引起的东林党争事件。

第一次妖书案

万历年间刑部侍郎吕坤撰《闺范图说》,写了许多后妃的故事,彰显妇德,司礼监秉笔太监陈万化将《闺范图说》送入宫内,神宗赐给郑贵妃。郑贵妃意图成名,又在《闺范图说》中增加自己的故事,重新刊印。给事中戴士衡以为吕坤巴结郑贵妃,上疏弹劾吕坤,但神宗不理会。
万历廿[niàn]六年(1598年),有个化名“燕山朱东吉”(寓意:北京的朱家,东宫大吉)的人撰写吕坤《闺范图说》的后记《忧危[hóng]议》,说明郑贵妃欲使己子朱常洵夺取常洛的皇储之位,又指责吕坤与郑承恩、张养蒙魏允贞等支持郑贵妃夺储,此书被称为“妖书”,神宗怀疑此书是出自吏科给事中戴士衡、全椒知县樊玉衡之手,怒[zhé]戴、樊玉衡二人,后又怀疑阁臣张位是主谋.贬了张位,还有与张位亲近的官员们,如礼部侍郎刘楚先、右都御史徐作、国子监祭酒刘应秋、礼部主事万建昆、给事中杨廷兰等,是为第一次妖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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