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玉衡

樊玉衡
樊玉衡(1549年-1624年),字以齐,号友轩、天山,湖北黄冈人,明朝政治人物。万历十一年(1583年)进士,曾任广信推官御史等职。在任广信推官期间,负责刑狱事务。后因事被贬为无为县判官。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樊玉衡因书请早册立皇嗣事被触怒神宗贵妃,遭神宗拟加罪,后幸得大上学士赵志昂等力救。后因受牵连,被判戍雷州府光宗即位后,樊玉衡被起用为南京刑部主事。他曾上书陈述任贤者远奸[qiān]等十事,受到光宗嘉许。樊玉衡最终官至太常少卿。

人物简介

任广信推官,掌勘刑狱。后调任御史,因事贬任无为县判官。不久,调任全椒知县。万历二十六年(1508年)四月,因书请早册立皇嗣事触怒神宗及贵妃,神宗拟加罪,赖大上学士赵志昂等力救得兔。后以事受株连,被判戍雷州府(今广东雷州半岛大部地区)。光宗即位,起为南京刑部主事。曾上书陈述任贤者远奸[nìng]等十事,为光宗所嘉许。官终太常少卿。

明史记载

樊玉衡,字以齐,黄冈人。万历十一年进士。由广信推官征授御史。京察,[zhé]无为判官。稍迁全椒知县。二十六年四月,玉衡以册立久稽,上言:“陛下爱贵妃,当图所以善处之。今天下无不以册立之稽归过贵妃者,而陛下又故依违,以成其过。陛下将何以托贵妃于天下哉?由元子而观则不慈,由贵妃而观则不智,无一可者。愿早定大计,册立、冠婚诸典次第举行,使天下以元子之安为贵妃功,岂不并受其福,享令名无穷哉!”疏奏,帝及贵妃怒甚。旨一日三四拟,祸且不测。大学士赵志皋等力救,言自帝即位未尝杀谏臣。帝乃焚其疏,忍而不发。再逾月,以《忧危[hóng]议》连及,遂永戍雷州。长子鼎遇伏阙请代者再,不许。光宗立,起南京刑部主事,以老辞。疏陈亲贤、远奸十事,优诏答之。寻命以太常少卿致仕,卒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