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常洛

明朝第十四位皇帝
明光宗朱常洛,万历十年(1582年)八月十一日出生~泰昌元年(1620年)九月初一逝世[1][2]。明神宗[]长子,母孝靖皇后王氏 [2]明朝第十四任皇帝。[3](1620年八月初一~1620年九月初一在位)[2]
明光宗朱常洛万历十年(1582年)八月十一日出生,因生母原因从小不被明神宗喜欢,并由此引发十余年的国本之争。最终在群臣的坚持下,于万历二十九年十月被册立为太子。[2]
册立为太子后,又经历了妖书案梃击案等重大事件。万历四十八年七月(1620年)明神宗驾崩后即皇帝位,年号泰昌。在位仅仅一个月,便于泰昌元年(1620年)九月初一,因病崩逝,史称“红丸案”。[2]明熹宗朱由校即位后上谥号为贞皇帝,定庙号为光宗[4]葬于庆陵[5]
在位期间,曾罢除矿税、商税,发放边防军饷,弥补官员空缺。 有使朝局改变局面的现象。[2]明史》评价:光宗德行潜在张扬,全国盼望有新的局面。但老天不保佑,登基只有一个月,政策还没施展就驾崩了。[2]

人物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