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

1925年党中央成立的工会
1925年,上海总工会宣告成立,1955年,上海总工会改称上海市工会联合会,1959年又改称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总工会是上海工会的领导机关,接受中共上海市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双重领导,每五年一次的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总工会领导班子。[1]

机构简介

上海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摇篮,也是中国工人运动的发祥地。在1925年“五[]”反帝爱国运动的高潮中,上海总工会宣告成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上海总工会组织工人群众为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进行了艰苦顽强的斗争,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上海总工会动员和组织全市职工投入了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改变国家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为上海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955年,上海总工会改称上海市工会联合会,1959年又改称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总工会是上海工会的领导机关,接受中共上海市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双重领导,每五年一次的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总工会领导班子。2018年,上海市总工会第十四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海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属辖区局(产业)工会、市直属大型企业(集团)工会、行业工会和直属机关工会共122个,全市基层工会4.83万家、工会涵盖单位20.74万家,会员总数766.6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297.2万人。市总工会机关内设9个部(处)室、下辖9个直管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上海市总工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坚持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努力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和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作用。在推进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上海市总工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深化职工素质工程,着力推进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引领广大职工建功立业,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坚持突出维护这一基本职责,源头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法律监督、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维权工作体系,加强劳动关系预警和矛盾协调化解,促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协助政府促进就业,深入实施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等服务职工的实事项目,围绕职工生物钟开展各类帮扶服务,努力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深化工会改革,全力推进非公企业工会改革,全面启动国有企业工会改革,加大对流动、分散、灵活的新型就业职工群体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展工会组织在职工群体中的覆盖面、代表性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