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辖县
[měng]腊县隶属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下辖县,东、南、西南三面与老挝山水相连,西北缅甸隔江相望,北与江城县毗邻,县城距昆明631千米,距“金三角”230千米,国境线长740.8千米;总面积6860.76平方千米,全县辖8镇2乡4个农场,86个村(居)民委员会,916个村(居)民小组。2021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0.6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4.48万人,农村人口13.83万人。[1]县里有傣、哈尼、彝、瑶、苗、壮、拉[]等39个少数民族,是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1][7]
勐腊县所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山区面积占96.1%,山间平原面积占3.9%,县城平均海拔640米,县内平均气温22.3℃,年降水量1615.9毫米,平均相对湿度为86%,是云南省3个湿度最大的县份之一。[1][7]
东汉永平十二年(69),明帝哀牢地设永昌郡,勐腊属永昌郡辖地。建安二十年(215)永昌郡内新增雍乡、永寿、南涪三县,勐腊隶属南涪。晋、隋继汉未变。唐乾符元年(875),云南地方政权“南诏”在“西南夷”设银生节度,其所辖之茫乃道(允景洪)和利润城(勐腊易武)即为今西双版纳辖地。元初云南设立行省,西双版纳一带设府、路。1347年,在澜沧江以东一带设耿冻路,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于勐腊地置耿当州,隶属耿冻路。雍正七年(1729),江内(澜沧江东)之6版纳(含勐腊全境)归普洱府,江外(江西)6版纳仍由车里宣慰司管理。民国2年(1913),于车里设普思沿边行政总局。勐腊、勐捧、勐伴、勐仑及补过编为第五区行政分局,局治勐腊(1917年移治勐捧),1949年11月6日成立镇越县人民政府。隶属宁洱专员公署(1951年改称普洱行政专员公署)。1953年1月23日,建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镇越县改隶版纳傣族自治区,5~7月撤县治设版纳。镇越县改设易武、勐腊、勐捧3个版纳,1个瑶族自治区。1955年6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改为自治州。1957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置易武、勐腊两个县级版纳,后为易武、勐腊两县。1958年4月23日,县人民政府更名为县人民委员会。1958年底,易武、勐腊两县合并称易武县,县府驻治勐腊。1960年9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将易武县更名为勐腊县。[9]
勐腊县主要产业有农、林、牧、渔业、工业产业、橡胶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22年农业产值557148万元,林业产值313243万元,牧业产值68215万元,渔业产值24728万元,2022年全部工业增加值93177万元,全年生产合成橡胶322161吨,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为61842万元。2022年,勐腊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4.1亿元。[3]
勐腊县旅游景点有磨憨边境贸易区、勐腊望天树、南腊河野趣漂流等景点。[10]2019年4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勐腊县退出贫困县序列。[11]2019年12月,入选“2019年国家园林县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