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军分区
军事领导指挥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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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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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军分区是
黑龙江省
大兴安岭地区
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
[1]
隶属沈阳军区黑龙江省军区建制,为正师级单位,同时是中国共产党大兴安岭地区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和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的兵役工作机构,受黑龙江省军区和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地区行署
双重领导
。
历史沿革
1964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于
大兴 安岭
会战区成立
大兴安岭特区人民委员会
(
省辖市
级)。随后于1966年2月成立大兴安岭特区
人民武装部
。1970年3月,大兴安岭特区人民武装部扩建为大兴安岭军分区,设在
加格达奇
,隶属
黑龙江省
军区领导。
军分区
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辖2个边防团。1970年4月1日,大兴安岭特区改为
大兴安岭地区
,原属黑河地区的
呼玛县
和原属
呼伦贝尔盟
的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鄂伦春族自治旗划归大兴安岭地区管辖,呼玛县人民武装部、
鄂伦春自治旗
人民武装部、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人民武装部随即划归大兴安岭军分区管辖。1979年5月30日,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划归
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盟管辖,原属鄂伦春自治旗的
加格达奇区
、
松岭区
仍由大兴安岭地区管辖,原属地权不变。11月,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武装部、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人民武装部移交
呼伦贝尔
军分区建制。1981年5月14日,古莲区改设
漠河县
,塔河区改设
塔河县
。1986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准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
所在地加格达奇区为县级区建制。
组织编制
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