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下辖自治旗
鄂伦春自治旗(英文:Oroqen Autonomous Banner),[1][7]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下辖自治旗。[7]旗政府驻阿里河镇[7]自治旗下辖8个镇、2个乡,[8][9]总面积59800平方千米,[4]2022年,全旗总人口231506人。旗内是多民族共居的地区,汉族人口占比87.0%,其他蒙古族回族满族朝鲜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壮族锡伯族苗族俄罗斯族等25个少数民族,占比为13.0%。[10]鄂伦春自治旗是是全国仅有的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4]
鄂伦春自治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大兴安岭东南麓,旗内河流众多,主要河流有甘河诺敏河欧肯河多布库尔河、古里河、那都里河均属嫩江右岸水系。属于寒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变化显著。鄂伦春族明中期前居住在贝加尔湖以东、黑龙江以北。顺治年间,多数被安置于大兴安岭东坡。康熙时归黑龙江将军管,光绪八年设兴安城总客衙门管理。民国时期居地保留。1932年,日本占领东北,设鄂伦春旗与巴彦旗管治。1945年日本投降后,政权更迭。1951年,成立鄂伦春自治旗,成为新中国首个少数民族自治旗。1952年设政府,归呼纳盟管。1954年兴安盟并入,归呼伦贝尔盟管。1979年重归呼伦贝尔盟。2001年撤销呼伦贝尔盟,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15]鄂伦春自治旗隶属于呼伦贝尔市。[16][7]
鄂伦春自治旗发挥资源优势,围绕大豆主产业和食用菌、紫苏、中草药种植特色产业持续发力。[17]2022年鄂伦春旗地区生产总值837470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92751万元,同比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80367万元,同比下降16.7%;第三产业增加值364351万元,同比增长4.1%。[11]
鄂伦春自治旗,地处内蒙古大兴安岭腹地,拥有林地4340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65.8%。[18]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和自治区旅游重点旗县,这里有大兴安岭森林生态、拓跋鲜卑历史、鄂伦春民俗风情等多种旅游资源。[19]鄂伦春族中国唯一纯狩猎民族,素有大兴安岭“马背民族”之称。[20]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鄂伦春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有群众性歌舞“转圈舞”和融进了宗教内容的“假面舞”,古老的族源神话《恩都力创造了鄂伦春人》、神话《伦吉善和阿伊吉伦》,还有民歌“扎恩达勒”等。[21]此外还有狍皮工艺品、桦树皮工艺品等特产。[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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