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满洲

清代八旗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清代八旗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俗称“满洲八旗”。所属除满洲成员外,满洲佐领下亦有少量蒙古、汉人,并单独编有蒙古佐领三十五个、半分佐领二个,朝鲜佐领六个,俄罗斯佐领、番子佐领各一个。八旗满洲的地位优于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是八旗组织的主体。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初置四旗,每旗下以三百人为一牛录,设额真一领之。万历四十三年(1615)正式建立八旗,以初设之四旗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增设之四旗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每旗设固山额真(汉名都统)一,梅勒额真(汉名副都统)二,下辖甲喇(汉名参领)五,每甲喇辖牛录(汉名佐领)五。以后随着人丁繁衍,所属佐领时有增设,崇德末年共有佐领三百零九个、半分佐领五个,到乾隆后期增至佐领六百七十个、半分佐领五个,遂为定制,直至清末未变。

组织机构

八旗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误称“满洲八旗”。是八旗的核心部分,清代的“满洲”也包括索伦、锡伯等族(今鄂温克鄂伦春锡伯族)。1601年(明朝万历二十九年),建州女真努尔哈赤女真族内原来牛录这一临时性的生产和军事组织,根据战争的需要,改编成长期的正式组织。设有四旗,各旗以纯色作区分,分别是:黄、红、蓝、白。故称为“正黄旗”等。十四年后又增设四旗,并在原纯色周围嵌上其它颜色,称为镶黄、镶红、镶蓝、镶白。故合称八旗满洲。正白(在顺治年间正白旗本来隶属于下五旗,之后多尔衮将自己所统领的正白旗升格为上三旗之一,而在顺治年间本来隶属于上三旗的正蓝旗就随著正白旗的升格而降格为下五旗之一)、正黄、镶黄为上三旗(亦称内府三旗),隶属亲军,其余五旗为下五旗。日本学者中山八郎认为,“八旗成立当时是五六万乃至十万内外;入关前后的兵力为二十五万。”
八旗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天命、天聪时期定王公爵止于贝勒,崇德元年始走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九等。顺治十年(1653)增奉恩将军为十等。亦有异姓封王、公、侯、伯、子、男的,但汉人甚少。清代世职,太宗时与官名本多相同,顺治四年成为荣誉称号。乾隆元年定民爵精奇尼哈番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阿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八旗按引军旗色定户籍。壮丁原则上三年编审一次,分正户、另户、另记档案及旗下家人等。八旗兴办宗室觉罗学、官学等,课其子弟。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等均有规定。清初定旗民不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

八旗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