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炳然(1507-1569),字子晦,号剑门,明朝官员。他出生于四川省剑阁县石盘山下,祖籍河南省洛阳市大槐树湾。14岁中秀才,25岁中举人,29岁赐进士,委派到江西省新喻县任知县,任职三年,因政绩卓著,被“荐为异等”。他平定了云南边境叛乱,为维护国家边境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他率轻骑进入大漠,与蒙古军队激战,立下了大功。1563年,赵炳然巡按江浙,协助副总兵戚继光剿灭了侵犯我国闽浙沿海的倭寇,为中华民族反抗外来侵略立了大功。后又调升兵部侍郎,并再次督抚江浙,多次消灭来犯的倭寇,皇帝再次奖赐他白金和彩帛。后来升至兵部尚书。赵炳然历任新喻知县、御史、大理寺丞、右佥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等职务。他曾劾前后督抚樊继祖、史道,监司杨锐,指挥冯世彪等一百七十七人侵冒罪,坐谪[zhé]有差。条上备边十二事。赵炳然嘉靖十四年(1535)考中进士,官至兵部尚书、太子少保,卒赠太子太保,谥恭襄。 人物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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