佥都御史

明朝都察院设置的官职
[qiān]都御史官名。明都察院置,分左、右,正四品,位次于正三品之左、右副都御史
明代将前代的御史台改为都察院,都察院级别与六部相同。主要负责官员为左右都御史二人;左右副都御史二人,左右佥都御史四人。
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及六部尚书均为二品。下设监察御史分掌地方监察,每布政司置一道,以其名名之。数量随布政司的增减而增减,最后确定为十三道。
各处理本布政司及代管在京各衙门行政监察事务。监察御史,正七品,每道七至十一人,编制一百一十人,时有增减,或缺员。左右都御使史正二品
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