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学曾

明代工部郎中
金学曾(1542年2月11日—1620年),明朝中后期官员,字子鲁,号省吾,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今浙江省杭州市)人。隆庆二年(1568年)进士,初任工部主事,后升任工部郎中、礼部郎中,累升云南参政。因反对张居正夺情,被劾归。张居正去世后,起福建按察司[qiān]事,历任江西副使、湖广参政,升湖广按察使,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他在福建推广番薯[1][2],对缓解粮食短缺、应对自然灾害等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后在陈经纶所献《种薯传授法则》基础上写成了中国第一部薯类专著《海外新传》。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致仕。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金学曾去世,享年七十九岁。他善草书,诗余画谱有其所书。由于他对整顿学校中禁止讲学的做法持异议,认为“学不讲,则所崇何业?”结果遭到弹劾罢归。

从政经历

金学曾为隆庆二年(1568年)进士,授工部主事,历郎中,改礼部主事,出为湖南督学。万历十年(1582年)后,起用为佥事,任右佥都御史福建巡抚,期间曾下令推广种植甘薯,称番薯为“金薯”。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金学曾提出驻兵澎湖的计划。善草书。著有《海外新传》。
在闽期间,有华侨陈振龙侨居吕宋(今菲律宾),携带番薯藤种归来,在福州南台沙帽池试种成功;万历二十二年(1594),福建发生旱荒,金学曾大力推广种植番薯以度饥荒。

巡抚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