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

2·15汉中新集杀人案凶手
张扣扣(1983年1月6日-2019年7月17日),又名张小波,[5]男,汉族,初中文化,未婚。[8][3]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人。2·15汉中新集杀人案罪犯。[2][9]
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13岁时,因邻里纠纷,张扣扣母亲汪秀萍被王正军用木棒伤害致死,之后他跟着父亲生活。[6]1999年7月初中毕业,半年后在新疆打了一年工。[6]2001年,张扣扣应征入伍,在新疆某武警部队服役,两年后退役。[1][10][2][9]退役后到广东、浙江绍兴杭州等地打工。[6]2018年春节前夕,张扣扣产生杀人的念头,准备作案工具,寻找作案机会。[11]2月15日,张扣扣持刀将王校军、王正军、王自新杀害。[12]2019年1月8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张扣扣判处死刑;[13]7月17日,张扣扣被执行死刑。[14][3]
2·15汉中新集杀人案案发后,不少人认为张扣扣是“为母复仇”,对其表示同情,甚至指责法院的判决不公。[15]但是在现代法治社会中,“血亲复仇”已被摒弃,这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必然,也是公诉案件排除私力救济的根本原因。[16]这个案件让人们认识到,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第一选择应该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17]作为一个法治社会的现代公民,并不能自己充当自己案件的法官。[18]

人物生平

1983年1月6日,张扣扣出生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