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运总督

明清两代官职之一
漕运总督,是明清两代统筹督管全国漕运事务的最高长官,[1]在明代曾全称为“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简称总漕,又称漕运宪臣、漕运都御史[2]
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设立军储所,后又多次更改设置漕运所、漕运司、新运粮提举司、京[]都漕运使司及通惠河运粮千户所等机构掌管漕运。[5]明朝建立后,沿袭元朝官制,设京畿都漕运司管理漕运。[6]明洪武元年(1368年)设置漕运使为明代中央政府设置漕运使统领漕运之始。明永乐十五年(1417年),设漕运总兵官,以平江陈瑄领导治河、治漕之事。陈[xuān]去世后,漕事日繁,漕政松弛,漕运弊病越来越多;且多年的频繁的河决,扰乱了漕运的正常秩序,所以到了景泰年间在多位大臣奏请下,于景泰二年(1451年)[a]任命右[qiān]都御使王竑担任总漕一职。[2][7]明景泰至天顺年间,是明代总督漕运的初设时期。总督漕运的职责由专职漕务调整为兼巡抚地方,兼理两淮盐课;明成化至嘉靖年间,是明代总督漕运的调整时期。此阶段最主要的问题为总督漕运、巡抚凤阳等处二职是应该各司其责还是归并统一;隆庆崇祯年间,是明代总督漕运由顶峰走向衰落的时期。[2]清顺治元年(1644年),设立了巡漕御史作为沿袭明朝官制的过渡。清顺治二年(1645年),漕运总督一职正式在清代出现。清代康雍乾时期(1662年至1799年),漕运官制在这一时期也完善和成熟起来,清代中期后漕运总督的地位逐渐的式微,作用不断的下降。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漕运总督退出了历史舞台。[1]
明清两代的漕运总督职责类似,具体为催督税粮、疏浚运河、修举漕政、革除漕弊、巡抚地方、赈济灾民、考察官员、整肃吏治、提督军务、平定动乱。[1][2]漕运总督的官职全称在不同的时期,因为官衔的累加和职权的扩大或减少而有所不同。漕运总督的品级,则是看总督本身官衔的大小。[8]漕运总督是明朝国家权力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漕运总督制度的创设和延续,对明代及后世产生了影响。[9]清代漕运总督的设立也曾经对其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的历史变迁产生过影响。[10]明清两代历任的漕运总督中,代表人物有郑晓施世纶等。[3][4][11]漕运总督的总督漕运署坐落在淮安城正中,作为历史遗迹,总督漕运署全址已被列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督署的大堂、二堂位置已建成遗址公园。官宅院内的大观楼,已修建成为中国漕运博物馆[6]为了纪念漕运历史,大型纪录片《千年漕运》于2019年在CCTV-10科教高清频道《探索·发现》栏目中播出。[12][13]

设置背景

漕运萌芽于先秦,开始于秦汉,发展于魏晋南北朝,成熟于唐宋,并将于明清得到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漕运之发展与历史之兴衰有密切关系,秦汉唐宋大一统时代有充足的国力、稳定的政治环境,来调运全国各地的漕粮物资,以供给京师,而动荡的魏晋南北朝、五代是漕运发展的低落时期。随着漕河网络日益发达,漕法日益完备,漕运的管理体系日趋独立、专业,由秦汉兼管到唐宋专管。[2]元初,漕运管理多仿金代制度,设置机构,兴建漕仓等,由户部管理。元中统二年(1261年)“立军储所”,不久即改为“漕运所”;至元五年(1268年)升为漕运司(秩五品),至元十二年(1275年)改为都漕运司;至元十六年(1279年)设立“新运粮提举司”,隶属于兵部,坝河的漕运归户部经管;至元十九年(1282年)又改为京畿都漕运使司。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专门设置了“通惠河运粮千户所”,掌管漕运。[5]明代漕运总督的设立,是历代漕运管理变迁趋势下重要一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