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表法

墨子提出的判断是非真伪的三条标准
“三表法”出自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墨子的作品《墨子·非命上》,是墨子在认识论方面提出的用来判断是非真伪的三条标准。[1][2][3]
“三表法”的依据与目的在于“爱利万民”,体现的是墨家以民为本的立场与兼济天下的精神。[4]墨子意识到树立正确行为导向和价值指引方法的重要性,为了明断人的认识的是非真伪,需要“立仪”“立法”,为此他提出了检验一切认知的标准:要从“本”(即本源)、 “原”(即原因)、 “用”(即效用) 三个方面加以分析,即“三表法”。[5][3][4]其中,“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是以历史的间接经验作为衡量认识真伪与是非的标准,“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是以直接经验作为衡量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是以社会政治实践的效果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6]与“三表法”密切联系,墨子方法论意义上首先提出了“类”与“故”的概念——“察类明故”,以此为明辨是非、审查异同而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4]
墨子构建出了“三表”的理论评价方法,明确提出了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问题,是对哲学思想特别是认识论发展的一个重大贡献。[4][7]后期墨家对“三表法”进行了完善和发展,创立了“辩”学即逻辑学[6][8]但是以“三表法”代表的墨家“重经验归纳,轻理论演绎”的思维认知方式,也受到争议以及东汉思想家王充等人的批驳。[9][10]

提出者

墨子(约公元前480~公元前390年,一说约公元前475~公元前395年),名翟,春秋战国之际鲁国人,思想家、科学家、教育家、军事家和社会活动家,墨家学派的创始人。[11][12]曾是个体劳动生产者,做过工匠,有较高的技术造诣,后来由工匠上升为知识分子的"士",曾担任宋国的大夫。[11]墨子的思想体系充满平民政治色彩,内含三个基本的支撑点:"尚贤""节用""兼爱","尚贤"联接"尚同",为其政治纲领;"节用"联接"节葬""非乐",为其消费观念的核心;"兼爱"联接"非攻",为其现实关怀的基础。三个支撑点联结在同一根线上——"国家百姓之利"。[13]墨子的思想主要反映了劳动人们的利益和愿望。他认为自利而不相爱是社会无序、人民痛苦的根源,进而提出了“兼相爱,交相利”的救世之道;在国家观上,他认为没有强有力的国家就无法做到兼爱互利、实现众利,因而主张尚同、尚贤,即建立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国家制度,并选贤任能;他认识到统治者节俭的政治意义,批判统治者奢侈无度的行为和儒家厚葬久丧的思想,主张节用节葬。[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