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与国外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三个条约约文现存于中国台湾,典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该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程度。 历史背景
1856年,以英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58年签订了不平等的《天津条约》,进一步攫取了大量的特权。1859年,英、法、美三国分别派遣驻华公使,率领舰队来华换约。清政府加强了天津、大沽的防务,准备在上海与英、法公使换约,以阻止公使入京。英、法拒绝在上海换约,于1859年6月北上天津大沽口外,不走清方指定的入京换约路线,强行突入大沽,结果被清军击败。英、法决定再次组织联军发动大规模的侵华战争。 1860年8月,英法联军17000余人到达天津附近海面,攻克大沽,占领天津,在通县击败清军主力。9月22日,咸丰皇帝逃往热河,任命恭亲王奕䜣为全权议和大臣,留京求和议约。在谈判时,清政府毫无抗争,完全接受了英、法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