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

专有名词
华工(英语Chinese Workers)泛指于晚清时,前赴海外工作的华人劳工以至苦力,通常是来自穷乡僻壤的破产农民、无业贫民或渔民(特别是广东五邑地区),被招工馆等中介公司欺骗或拐卖而置身异国,他们会收到首期的预付薪酬,但是需要扣除一笔介绍费用、交通费用和佣金,然后前往海外,如东南亚、美国、加拿大及澳洲,甚至是远至古巴秘鲁等国家,进行艰苦的劳动工作。他们当中不少人因为无法返回中国,而且得不到侨居地的公民权利、无法获得移民资格而客死异乡。
在19世纪中后期至20世纪初,由于这些出国的劳工都会签约,称为契约华工,俗称为卖猪仔。贩运、交易猪仔的地方名为招工馆,俗称为猪仔馆,葡话叫Barracoon(音译名巴拉坑)。澳门在19世纪时期是人口贩卖中心。圣安多尼教堂大三巴牌坊之间是猪仔馆林立的地方。2006年,加拿大总理哈珀以广州话就百多年前政府向华工征收人头税道歉,并且宣布赔偿方案。

产生背景

清代华工出国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在鸦片战争前﹐主要是自愿结伙出洋谋生﹐大多分布在东南亚﹐人数较少﹔从鸦片战争到清末﹐几乎全是被西方殖民主义者拐掠﹑贩卖的契约华工﹐分布在世界各地。19世纪去东南亚的华工﹐累计至少在七百万人以上﹐人数估计十倍于前一阶段。华工绝大多数是闽南人﹐也有少数粤东人。
华工出国的原因福建广东沿海地区﹐地狭人稠。破产的农村劳动力国内无处容身。而当时的南洋﹐地广人稀﹐土地肥沃﹐地下资源丰富。闽粤两省同南洋仅一水之隔﹐得“贸易风”之便﹐又有海外同族﹑同乡的招引﹐两省“过剩”人口便相继到南洋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