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琦

唐朝中期政治家
第五琦(711年或712年—782年),字禹[guī],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唐朝中期政治家、理财家。天宝元年(742年),在陕郡太守韦坚手下任职。天宝元年(745年),韦坚被陷害,第五琦受到牵连贬官。天宝十三年(754年),第五琦担任须江丞。天宝十五年(756年),担任北海录事参军,十月唐肃宗的行在彭原[]见唐肃宗,请求征收江淮财赋,官拜监察御史、江淮租庸使,不久加任山南等五道度支使。乾元元年(758年),加任度支郎中,兼御史中丞,创[què]盐法。升迁户部侍郎,专判度支,领诸道转运盐铁等使。乾元二年(759年),又升迁为中书门下平章事。根据第五琦的建议,重轮钱以一个钱代替五十个钱,导致钱轻物重,百姓饥[jǐn],怨声载道,十一月贬忠州长史。乾元三年(760年),为人诬告受贿,流放到夷州宝应元年(762年),被起用为朗州刺史,政绩突出,又授官为太子宾客广德元年(763年),关内副元帅郭子仪聘请为粮料使,兼关内元帅副使。改任京兆尹。广德二年(764年),改任户部侍郎判度支,兼诸道盐铁转运等使,七月又兼京兆尹。大历元年(765年),与刘晏分理财赋。大历五年(769年),因鱼朝恩案受牵连,贬括州刺史。大历八年(773年),改任饶州刺史,大历十三年(778年),改任湖州刺史。大历十四年(779年),召为太子宾客。建中三年(公元782年)八月卒,年70岁,一说71岁,赠太子少保。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景云三年(712年),第五琦作为第五庭的三子出生于京兆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第五琦幼年失去双亲。与哥哥第五华相依为命,敬重兄长,兄友弟恭。 
开元十四年(726年),第五琦以明经科入仕,先后任黄梅(今天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县尉、杨子(今江苏省仪征市东南)县丞等职务。第五琦为人耿直,因直言进谏触怒权贵,而被贬为南丰(今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县尉,此后又遭遇过三次贬[zhé],历任青州(今山东省青州市)从事、河南招讨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