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十日记

明末王秀楚所写的史书
《扬州十日记》是明末王秀楚所写的关于清兵在扬州屠城的一本约八千字左右的史书。[1]南明弘光元年四月〔清顺治二年,1645年(乙酉年)〕,南明兵部尚书史可法督率扬州军民抗御清军的守卫战失败以后,清军对扬州城内的人民展开了惨无人道的大屠杀,当时的幸存者王秀楚所著《扬州十日记》中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史称此事件为“扬州十日”,此劫扬州死难八十万人。[2]

历史背景

明崇十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率农民军攻进北京城,崇祯上吊自缢。传统说法,这一年明朝灭亡。但同年五月,文武大臣为了使明帝国更好的运转,于是在南京拥立明朝宗室福王朱由崧明神宗朱翊钧的孙子)在南京登上帝位。年号弘光,计划复明,收复失地。但在弘光政权内部没有北伐统一意见,内部还延续东林党争的余温。不仅不积极抗清,福王还沉湎酒色,不思奋进。马士英等只知排斥异己,鱼肉百姓。当镇守江北四镇的总兵刘泽清高杰刘良佐黄得功大敌当前之际都互相争权夺利,不以国事为重。危难之际,兵部尚书史可法督师江北,筹措军民,抗击清兵侵略。
《扬州十日记》
明弘光元年(1645),清军挥师南下破竹。南明国难当头之时,仍然党争不断。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史可法奔赴扬州,支撑危局。四月十五日,清军将领多一路挥师南下,清军包围了扬州城。史可法率军四千人上城御敌,誓与扬州城军民共存亡。艰苦守卫十天以后(按:顾诚在《南明史》里认为史可法坚守扬州实际上仅仅半天),扬州陷入清军之手。扬州知府任育民不屈被杀,全家投井而亡。史可法被俘,慷慨就义。都督刘肇基率残部四百余人与城内市民一起,与清军展开巷战,直至全军俱没,无一人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