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士英

明朝末年官员
马士英(约1591年—1646年),字瑶草[a],贵州贵阳人,明朝末年官员。[2]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马士英会试中举,三年后中进士,被授予南京户部主事之职。天启年间(1621年—1627年),他任户部郎中,并历任严州(今浙江建德)、河南大同知府崇祯三年(1630年),马士英出任山西阳和道副使,两年后[zhuó]升为右佥都御史宣化府巡抚。到宣化府刚一个月,他就因擅取公款行贿,被判到边境戍守。不久,他流寓到南京,与阮大铖相交。崇祯十五年(1642年),因阮大[chéng]向内阁首辅周延儒推荐,马士英被重新起用,任兵部右侍郎兼右[qiān]都御史,总督庐州、凤阳等地军务。崇祯十七年(1644年),崇祯帝自缢身亡后,他拥兵立福王南京,后被授东阁大学士兵部尚书、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等职。之后,他重用阮大铖、大肆纳贿,败坏朝政。弘光元年(1645年)清兵攻占南京,马士英逃往杭州,请潞王朱常淓监国。不久,杭州也被清军攻破,潞王朱常[fāng]投降,马士英又投靠严州总兵方国安。方国安军被清军击败后,马士英欲投靠唐王,但被唐王所拒,他又投奔到太湖义军吴易军中。第二年,清军进剿太湖,马士英兵败,逃入四明山削发为僧,后被清军俘虏杀死。[2][3]
清代学者黄宗羲认为,自古以来“为相者,奸至马士英而极。”[4]但历史学者陈垣认为,马士英“实为弘光朝最后奋战之一人”。[5]明史学者顾诚认为,马士英虽然不是“救时之相”,但《明史》将他列入《奸臣传》是毫无道理的。[6]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