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四大案

明初四大案
明初四大案亦称洪武四大案,是指明朝初年明太祖朱元璋为整顿吏治和和经济秩序引发的著名案件,即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蓝玉案[1]
胡惟庸案发生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指朱元璋以“谋不轨”罪诛杀宰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人的案件。这一案件的影响持续到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这一年朱元璋以胡惟庸同党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等开国功臣。[2][3][4]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一说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5]指朱元璋怀疑官吏利用空白文书簿册作弊的案件。案发时,朱元璋下令严惩使用盖有官印空白文书簿册的人,调查后朱元璋将涉案的所有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6][7][8]郭桓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指户部侍郎郭桓等人盗卖官粮的案件。郭桓等人被揭发后,朱元璋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相关人员全部处死。[7][9]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指大将军蓝玉谋反案。案发后,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诛杀了大将军蓝玉并诛其三族,与蓝玉有关系莫逆的许多将校、朝廷官员等,也都被定位“逆党”,遭到了抄家灭族的下场。[10][11]
四大案件牵连广泛,其中胡惟庸案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吴晗在《朱元璋传》中说空印案郭桓案连坐被杀达七八万人,蓝玉案被株连杀戮的人近超过1.5万人。“四大案”后,朱元璋进一步规范了政治、军事、经济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12][13]历史学家吴晗认为朱元璋因为担心子孙不能驾驭功臣宿将,才有主张的实行了一系列的大屠杀,胡惟庸案与蓝玉案都是如此。[14]历史学者张宏杰认为朱元璋是借“四大案”没收富人财产。[15]

四大案件

胡惟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