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下辖县
玛纳斯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地处新疆腹地,与北部塔城、西部伊宁呈三角鼎立之势,素有乌鲁木齐"西大门"之称。东距首府乌鲁木齐130公里,是昌吉州最西边的县市,与石河子市隔玛纳斯河相望,北疆铁路、S115、S201、G30横贯全境,是“中国优质棉花之乡”“优质酿酒葡萄之乡”。[1][2]
玛纳斯县全县总面积1.1万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场、5个驻县团场、81个行政村、11个社区,有汉、回、哈萨克维吾尔等32个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县属户籍人口12.8万,汉族人口占74.7%。境内有玛纳斯河、塔西河两大河系。玛纳斯河流经玛纳斯县、沙湾县、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最后注入玛纳斯湖。全县拥有120万亩耕地、746万亩天然草场、475万亩林地,有碧玉、煤炭、石油、硫铁矿砂金等20多种矿产资源。全县森林覆盖率达20.41%,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4.56%,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8平方米。拥有万亩红柳滩、万亩芦苇荡,16万亩国家级湿地公园[1][2]
2022年,玛纳斯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9.04亿元,增长3.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0.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9.1亿元、增长2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45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72亿元、增长10.4%;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7970元、28734元,增长1.5%、3.3%。[2]
玛纳斯历是古丝绸之路北道重镇,史有“金玉之乡”、“凤凰城”等美誉。唐朝设置西海县,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建绥来县,1954年改称玛纳斯县。玛河文化、碧玉文化、凤凰文化,并称为“玛纳斯三大文化”。同时拥有“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森林公园、中国碧玉之都、国际葡萄酒庄”四张名片。2017年,玛纳斯县被列入国家园林县城。[1]2019年被确定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2020年6月30日,玛纳斯县入选“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2021年被自治区确定为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县。[2]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