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纵火案

德国纳粹党策划的焚烧柏林国会大厦
国会纵火案(英文:Reichstag fire)是德国法西斯阴谋陷害共产党人的案件。1933年2月27日夜,希特勒党徒焚烧国会大厦,转而嫁祸共产党人,并以此为借口逮捕、迫害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德国的保加利亚共产党领袖季米特洛夫受诬陷被捕。纵火案发生后,希特勒就以“赤色危险”为借口,匆忙地通过了一项授权法(1933年3月23日),该法授予总理及其部长们以独裁权。1933年9月22日,法西斯政府在莱比锡开庭审判纵火案。季米特洛夫在法庭上揭露德国法西斯的暴行及阴谋。1934年2月27日,季米特洛夫被宣布无罪释放。[1][2][3]

背景

1933年1月30日,德国总统保罗·冯·兴登堡任命阿道夫·希特勒为总理。希特勒想实行魏玛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特别授权法,该法律规定总理可以不通过议会自行制订规章以代替法律,但授权法需议会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员通过才能生效,在魏玛共和国的历史上,只在1923年-1924年共和国发生恶性通货膨胀时才启用过一次。但希特勒纳粹党在议会中只占有32%的席位。因此希特勒上台后立即要求总统兴登堡解散议会,定于1933年3月5日进行重新选举。
国会纵火案中失火的国会大厦内部
当时德国共产党是议会中第二大党,占有17%的席位,并且反对启动特别授权法。希特勒想占有议会的多数席位,就必须将共产党打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