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玛共和国

1919-1933年德国资产阶级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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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玛共和国(英语Weimar Republic;德语:Weimarer Republik)本名德意志国,又称德意志共和国、第一共和国、艾伯特共和国(1918-1925年)、兴登堡共和国(1925-1933年)等。魏玛共和国是后世历史学家对其称呼,是指1919年至1933年间德国建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共持续14年。[1][2]
随着德意志帝国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场上的节节败退,1918年11月,德国爆发十一月革命,德皇威廉二世(WilhelmⅡ)被迫退位,由社会民主党领袖弗里德里希·艾伯特(Friedrich Ebert)代行首相一职。1919年2月,国民会议在魏玛召开,选举艾伯特为临时总统,并在之后通过宪法,废除帝制,魏玛共和国正式建立。[3][1]由于德意志帝国在一战中战败,魏玛共和国成立后,代表德国签订了《凡尔赛条约》,接受协约国对其在国土、军事、经济等方面的限制。但《凡尔赛条约》也使得魏玛共和国国内民族情绪加剧,纳粹党开始出现,同时也爆发了卡普政变等起义运动。[4][5]1923年,由于魏玛共和国无力支付战争赔款,法国比利时出兵占领了鲁尔区,魏玛政府推行“消极抵抗”政策,[6][7]使得国内通货膨胀进一步加剧,也进一步引发了魏玛共和国的政治危机。1923年11月,希特勒发动了啤酒馆暴动,但在政府的干预下失败。[8][9][10]面对严重的经济问题,魏玛政府通过货币改革、财政紧缩等政策,逐渐恢复了国内经济。1924年12月,汉斯·路德(Hans Luther)领导组建右翼政府。[11][12][13]随后共和国陷入巴尔马特案[a]纷争,[14][15]总统艾伯特也被判罪,不久去世。[16][17]1925年3月,魏玛共和国举行总统选举,右翼“帝国阵营”提名的前陆军元帅保罗冯·兴登堡(Paul von Hindenburg)当选,此后国家执政理念开始向右偏转。[15][18][19]同年十月,魏玛政府同欧洲诸国签订《洛加诺公约》(Vertrage von Locamo),使得魏玛共和国摆脱了战后孤立,重新加入欧洲重要强国之林。但是右翼政党以此公约会损失国家利益而对其进行反对,最终导致路德内阁下台。[20][21][22]不久,威廉·马克斯(Wilhelm Marx)组建了首个纯右翼内阁,实行农业关税保护,增加国防支出,秘密重整军备。[23][24][25][26]与此同时,纳粹党趁机扩大民族复仇主义宣传,取得民众和资本巨头的支持,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成功攫取纳粹党领袖地位。[27][28][29]1929年,由于世界经济危机的波及,魏玛共和国财政陷于崩溃。政府为应对危机采取过激措施,反过来激化了国内矛盾。鲁尔区的重工业巨头集团组成“纳粹工业集团”,以希特勒作为政治代理人。[30][31]1932年12月,在巴本政府未得到国会的多数支持而下台后,施莱歇尔被兴登堡任命为总理进行组阁,但施莱歇尔的干预经济政策引起了垄断资本集团的担忧,使得其向纳粹工业集团靠拢。1933年1月30日,兴登堡总统任命希特勒出任总理。[32][33][34]随后纳粹分子策划“国会纵火案[b],颁布《保护人民和国家》紧急法令,废除魏玛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接着,希特勒要求国会通过《授权法》,废除宪法,魏玛共和国时代结束。[35][36]
魏玛共和国立法机构由上议院(参议院)和下议院(国会)组成,总统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内阁成员由总统任免。[37][38]外交上,共和国前期遭到法国的严厉制裁,但得到美国和英国的支持,国际处境得到很大改善;并与苏俄签订了《拉巴洛条约》,扭转了被动局面。[39][20][40]军事上,受到《凡尔赛条约》限制,魏玛共和国兵力和军备都很有限,但在军方鼓动下,政府从1922年开始秘密武装国防军,[4][41]并在1924年制定并实施扩军计划,组建预备役部队,为后来迅速扩军奠定基础。[42][43]经济上,魏玛共和国实行一定程度的国家监督和干预,保护生产者和投资者,提高中央政府的征税权和国有企业的比重;[37][44][45][46]政府还通过对劳动纠纷、失业救济、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强力干预,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47][48]金融上,政府从1923年开始酝酿并推行货币改革,先后发行地产抵押马克和金马克,稳定金融秩序,控制恶性通胀。[49][50][11]财税上,政府同步实行紧缩的财政政策,实现了预算的平衡;并适时调整不同领域的税收政策,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51][52][53]教育上,《魏玛宪法》规定全民教育、共同学校、学校与教会分离、教师与公务员地位同等的原则,实行基础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十分重视师范教育,并掀起了“改革教育学”运动。[54][55][56]此外,魏玛共和国对科技研究和文化娱乐大力支持,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使得魏玛共和国成为世界科学研究的“第三大中心”,柏林也得以[]欧洲文化都城之列。[57][58][59][60]

国名由来

1919年2月到7月,德国国民会议在小城魏玛召开并制定了宪法。在讨论国号的过程中,社会民主党和独立社会民主党等左翼政党希望采用“德意志共和国”(Deutsche Republik)的国号,还有代表提出“德意志合众国”(Vereinigte Staaten von Deutschland),都没有被采纳。1871年的国号“Das Deutsche Reich”获得大多数代表的支持,因为“Reich”象征着历史的延续。[61]“大会多数派坚信,十一月革命只改变了帝国的宪法形态,但没有侵害帝国的同一性和连续性”。[62]主持宪法制定的法学家雨果·普罗伊斯(Hugo Preuß)认为:曾经四分五裂的德意志民族在“Reich”的名义下实现了统一,所以不能放弃这个名称。[63]最终国号仍然沿用“Das Deutsche Reich”。由于“Reich”也有“国家”的含义,所以新的国号“Das Deutsche Reich”可以翻译为“德意志国”。1871年,德意志帝国在呈递给中国的国书中,“Das Deutsche Reich”的中文译名便是“德意志国”。[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