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炳学

金炳学
金炳学(朝鲜语:김병학,1821年—1879年),朝鲜王朝后期大臣。字景教,号颖樵,谥号“文献”。本贯安东金氏,是吏曹判书金洙根的儿子,金炳国的兄长。

人物生平

金炳学出身权门安东金氏,道光元年辛巳(1821年,朝鲜纯祖二十一年)六月三十日生于朝鲜京畿道安山。他是吏曹判书金洙根的儿子,国舅金汶根的侄儿,金炳国的兄长,后被过继给伯父金浚根为养子。早年以荫叙入仕,任县监;咸丰三年(1853年,朝鲜哲宗四年)参加科举考试,获庭试文科丙科及第。朝鲜哲宗时,安东金氏的势道政治如日中天,金炳学的仕途也十分顺利,登第后被授予正三品之成均馆大司成,既而历任吏曹参判、司宪府大司宪、礼曹,吏曹,兵曹,工曹判书、知中枢府事等高级官职,与金炳冀金炳国并称“三卿”。
金炳学在哲宗朝虽然是安东金氏家族的重要人物,但是并不专横,并且与没落王族兴宣君李昰应来往密切,对其多有资助。同治二年(1863年)冬朝鲜哲宗去世前夕,金炳学又支持立李昰应之子李命福(李熙)为王位继承人,遭到其他安东金氏家族成员的反对。后来李命福在赵大妃神贞王后)的支持下继承王位,是为朝鲜高宗,李昰应晋升为兴宣大院君,代理高宗摄政。兴宣大院君大力排挤安东金氏势力,而金炳学却幸免,他的官位节节升高,于同治四年(1865年,朝鲜高宗二年)拜相,被[zhuó]升为左议政,成为了大院君麾下的得力干将。史书对此记录道:“(金炳学)当诸金用事之日,颇自恬退。又王(这里“王”指高宗)之立也,出力为多。故大院君方痛抑诸金,而于炳学独否焉”。大院君提拔金炳学也是为了报其资助之恩。
据说金炳学当初支持兴宣君的条件是让他的女儿做未来高宗的王妃,但在同治五年(1866年,高宗三年)的王妃拣择式中,兴宣大院君竟然食言,另立自己的姻亲闵氏朝鲜王妃,是为闵妃明成皇后)。可见大院君还是对出身外戚世家安东金氏的金炳学很不放心。然而金炳学已经完全投靠了大院君,再加上安东金氏已经没落,所以他不得不继续追随大院君的指示,帮助大院君进行改革。金炳学被任命为营建都监都提调,协助大院君重修景福宫;主张铸造当百钱以缓解财政危机;建议实行社仓制以解决还谷制之弊;主持编[zuǎn]《哲宗实录》、《大典会通》等国家典章,并在镇压天主教丙寅邪狱、推行向两班征税的户布制等政策中为大院君大造声势,站在大院君改革的前沿。在同治五年(1866年,高宗三年)丙寅洋扰之际,力主“斥和论”,并荐举山林学者李恒老为承政院同副承旨。金炳学为大院君政权的巩固立下汗马功劳。因此他在同治六年(1867年,高宗四年)登上了领议政的宝座,是大院君势力的代表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