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炳国

金炳国
金炳国(朝鲜语:김병국,1826年—1905年),朝鲜王朝后期大臣,安东金氏势道政治的代表人物之一。字景用,号颖渔,本贯安东,是吏曹判书金洙根之子,金炳学之弟。

生平

道光五年乙酉十二月二十二日(1826年1月29日,朝鲜纯祖二十五年),金炳国出生于朝鲜京畿道安山。道光三十年(1850年,朝鲜哲宗元年)参加科举考试,获增广文科丙科及第,授待教头衔,开始步入政界。当时正值安东金氏势道政治的鼎盛时期,因此金炳国平步青云,咸丰三年(1853年,哲宗四年)被特旨除授正三品吏曹参议,次年又特旨[zhuó]升为户曹参判,咸丰七年(1857年,哲宗八年),年方33岁的金炳国升任礼曹判书,从此[]身中枢,把持朝政,与金炳冀、金炳学并称“三卿”。咸丰八年(1858年,哲宗九年)以后历任兵曹、户曹、工曹、吏曹判书等职。咸丰十年(1860年,哲宗十一年)升任训练大将。
同治二年(1863年,哲宗十四年)冬,朝鲜哲宗病逝,金炳国负责撰写哲宗志文、谥状和乐章。而后朝鲜高宗即位,其生父兴宣大院君摄政,打压安东金氏,金炳国因此失去权势,但由于他先前曾和大院君有过交集,获封吏曹判书一职。同治四年(1865年,朝鲜高宗二年)景福宫重建时,以判中枢府事的身份出任营建都监提调。同治六年(1867年,高宗四年)出任整理使、判三军府使,皆为闲职。同治十二年(1873年,高宗十年)大院君倒台后,金炳国逐渐获得重用,同治十三年(1874年,高宗十一年)被任命为礼曹判书,光绪元年(1875年,高宗十二年)初被拜为右议政。但是大院君下台后,闵妃掌握朝政,实权掌握在骊兴闵氏家族手中,因此金炳国虽官至宰相,但却是闵氏的傀儡,一切按闵氏旨意行事,没有实权。他本人也趋附于骊兴闵氏,甚至与当时闵妃集团的首脑闵奎镐搞同性恋。
金炳国书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