阌乡县

中国历史古县
[wén]乡县,中国古县名,是一座古老的城池,位于今河南省灵宝市境内,南近秦岭,东依函谷关,西接潼关,在古代是兵家必争之地,如今是贯通东西铁路、公路和南北水路的交通要塞,有约3000年的成文历史。[1][2][3]
阌乡县最初名为湖县北周更名湖城县,隋称阌乡县。1954年6月,阌乡县和灵宝县合并,仍名灵宝县,阌乡县至此消失;1993年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灵宝县更名为灵宝市。阌乡县境内有鼎湖霞烟、黄河白帆、黄帝骑龙升天、女娲炼石补天、九孔阌莲、贵妃醉酒等12处景观,被誉为“阌乡十二景”。[2][3][4]

历史沿革

古老的阌乡县,是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地方。据《阌乡县志》记载,阌乡县史称湖县北周更名湖城县隋朝为阌乡县。1954年6月21日撤销阌乡县并入灵宝县,拥有3000年的文明历史。古阌乡的十二景观,鼎湖霞烟,黄河白帆,黄帝骑龙升天,女娲炼石补天,抟土造人;九孔阌莲;贵妃醉酒等优美的传奇均出自阌乡。美丽富饶的古阌乡县,孕育者一代又一代淳朴善良勇敢智慧的阌乡人民。
阌乡县原名胡。秦初为胡关地。前汉在胡关地置胡县(以水的名),此为阌乡有县之始。武帝建元元年(前一四〇年)更名湖,属京兆尹(在今西安市)。后汉建武十五年(三九年)属弘农郡三国、魏、晋仍旧。南北朝时期,元魏湖县湖城县北周明帝二年(五五八年),在原湖城县旧址置阌乡郡,领阌乡县。隋开皇三年(五八三年),废阌乡郡。开皇十六年(五九六年),省湖城县入阌乡县,移治于湖城。义宁元年(六一七年),复置湖城县,仍置阌乡县。唐武德元年(六一八年),改凤林郡(原弘农郡)为鼎城(以阌乡之皇帝铸鼎原名之),移治阌乡。贞观八年(六三四年),阌乡县属虢州,宋、辽、金时期,湖城、阌乡改属陕州。元代至元二年(一二六五年),省湖城入阌乡(县治在阌底镇)。明代洪武元年(一三六八年),阌乡属河南府,继改属陕州,隶河陕汝道,阌乡县移治于唐湖城县旧址。清代,阌乡县隶属陕州。中华民国,阌乡初属豫西道。后废道设区,民国二十二年(一九三三年),属河南省第十一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阌乡县属陕州专区。一九五二年撤销陕州专区后,属洛阳专区。一九五四年六月,灵宝、阌乡两县合并,阌乡县不再存在。阌乡县城成为乡镇所在地。一九五九年黄河三门峡水库拦洪蓄水,是老县城属于海拔333米以下的淹没区,阌乡人响应国家号召,一支移民敦煌(一九五六年移出),一支移至阌东,大部分移至今地阌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