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

广东省肇庆市市辖区
鼎湖区位于广东中部偏西,西江下游,是肇庆市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范围主体之一。陆域位置位于北回归线以南,东经112°30′~112°57′,北纬23°05′~23°15′之间;东邻佛山市三水区,北接四会市,南靠高要,西与肇庆市端州接壤。全境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北部为北岭山脉的鼎湖山群,中部为平原地带,南有烂柯山向东延伸,同鼎湖山隔江峙立,西江横贯中部,最高峰为鸡笼山,海拔1000.3米。全区总面积596平方公里。
鼎湖区东自永安镇的长冲村,西止凤凰镇上水田村,南起沙浦镇的苏二村,北至凤凰镇的良田村。西江航道、321国道和广茂铁路三条重要交通要道成“川”字型横贯全境,扼西江水陆之咽喉,加上在建的南广贵广铁路、广佛肇城际轻轨、江肇高速和规划的广佛肇高速,鼎湖将会发展成为粤中西部的一个交通枢纽。陆路东距广州80公里,水路东南距香港140海里

历史沿革

鼎湖的历史源远流长,早在5000年前新石器时代晚期,今永安夏江村、桂城龙一村已有先民居住,他们以捕渔、狩猎为生。公元前111年,即西汉元鼎六年,始建高要县,隶属苍梧郡,鼎湖属高要县辖地。明洪武年间,推行厢乡都图制,鼎湖属高要县下围乡和亲仁乡。公元1855年(咸丰五年),属高要县头班第一区文明堡和四班第六、七区。公元1928年(民国17年),推行区乡制,将都堡改为乡。公元1937年(民国26年),先复班制,后改联乡办事处。9月,将联乡办事处改为区署,为高要县第四区和第一区的文园乡,辖176条村2.18万户,总人口8.53万人。公元1943年10月(民国32年),高要县废镇缩乡,为第一区东文乡一部分和第四区。1950年9月,为高要县第四区和肇庆镇双东乡小部分(即前文明堡)。1953年5月,为高要县第八、九区。1955年2月,第八、九区分别改称广利区、永安区。1957年3月,小乡并大乡,广利区各乡并为广利乡、文园乡、桂院乡、九坑乡、头溪乡和广利镇,永安区各乡并为布廊乡、永安乡,下莲塘乡和贝水乡。1958年3月,撤区并乡,并为广利乡、永安乡和头溪乡。同年10月成立人民公社,3个乡合并成立广星人民公社。公社内设一团(广利)、二团(沙浦)、三团(永安),各团内设营、连。1959年7月,广星人民公社划分为广利永安、沙浦人民公社。1983年4月,实行区建制,设广利、永安、沙浦区,区内原大队改称乡。1986年11月,撤区建镇,设广利、永安、沙浦镇,镇内各乡改称村。1988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从高要县析出设鼎湖区,为肇庆市(地级)辖县级区。1988年3月2日,肇庆市鼎湖区正式挂牌成立,辖广利、永安、沙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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