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

从事土木工程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1]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有建筑安装企业和自营施工单位两种形式。其中建筑安装企业是行政上有独立组织,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其大都称为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公司、工程局(处)等。而自营施工单位是附属于现有生产企业、事业内部或行政单位的,为建造和修理本单位固定资产而自行组织的,并同时具备对内独立核算、有固定组织和施工队伍、全年施工在半年以上这些条件[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不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模式相对落后、建筑市场的环境不利于安全管理工作的进行等问题[3]。这类企业的风险管理是由建设项目具有工期长、投资大、参与主体多、组织关系复杂、一次性等特点,以及由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因素而决定的[4]

资质

(1)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金、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