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作用量原理(principle of least action[2])又称平稳作用量原理[4](stationary action principle[3]),在数学中称为变分原理。[5]最小作用量原理是指系统在t1与t2之间的运动轨迹,是使得作用量取驻值的轨迹。[7]当应用于一个机械系统的作用量时,可以得到此机械系统的运动方程。这原理的研究引导出经典力学的拉格朗日表述和哈密顿表述的发展。雅可比(Jacobi)称最小作用量原理为分析力学之母。[5]最小作用量原理是一条原理,因此它不能被证明[a],截止至2020年,所有已知的物理系统都可以用该形式处理。[7] 最小作用量原理的原始思想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世纪,[6]希罗(Hero)提出的光的最短路程原理。[2][6]最小作用量原理最早、最成功的应用是费马(Fermat)于1662年用“最短时间”代替“最短路径”,提出了最短时间原理。[6]莫佩尔蒂(Maupertuis)力求在力学中找到最小作用量代替牛顿动力学方程,他在1744年正式提出了最小作用量原理。[6][2]同年,欧拉(Euler)提出了变分法的基本方程,但在许多地方还依赖于几何论证。1746年,莫佩尔蒂继续撰写了有关最小作用量原理的文章。[8] 定义
作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