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8年国务院发布的名录
2008年6月14日,国务院又发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其中包括:高邮民歌、陕北民歌、南京白局、徐州琴书、孟姜女传说、董永传说、梁山竹帘等。[1]

基本简介

2008年6月14日是中国的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国国务院近日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由文化部确定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国务院已经批准并予以公布。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为弘扬中华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