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黄

光武帝刘秀的姐姐
刘黄,湖阳公主,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大姐。公元25年,刘秀迎妻阴丽华与湖阳公主、妹宁平公主刘伯姬一同到洛阳。公元26年,湖阳公主的丈夫胡珍过世,公主想再嫁,中意大司空宣平侯宋弘,但宋弘拒绝了公主的美意。公元43年,湖阳公主的家仆大白天杀人后躲在公主家,官吏无法抓捕。公主出行时让这个家仆陪同乘车,洛阳令董宣在夏门亭拦住公主,将家仆喝下车来当场格杀。公主告诉光武帝,光武帝大怒,召董宣,想[chuí]杀他,但董宣据理力争,撞柱自杀,血流满面。公主问:“文叔是布衣的时候,藏匿亡命徒,官吏不敢上门;现在做了天子,天威所到还不能让一个县令执行命令吗?”光武帝笑道:“天子和布衣不同!”称董宣为“强项令”,敕令他出去,并赐钱三十万,董宣都赐给官吏们。从此董宣搏击豪强,京师莫不震栗。金世宗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十一月,金世宗对宰相们说到自己近日读《后汉书》,赞扬光武帝刘秀。右丞张汝霖举了董宣的例子。金世宗认为光武帝闻直言而怒解,可谓贤主,但令董宣对公主道歉就不对了。刘黄生于公元前18年,公元26年(建武二年)被封为湖阳公主。修真地位于南阳市方城县城北部的炼真宫

人物生平

封为公主

刘黄,河南省南阳唐河县湖阳镇人,[1]南顿县令刘钦长女,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大姐。刘黄虽然出生于汉朝的宗室之家,但她小时,家道已衰落。父亲刘钦当过济阳、南顿县令,由于做官清廉,并没有给家中带来多少财产。父亲死后,她一家成了孤儿寡母,生活陷入困境。作为女孩中的老大,她既要帮母亲料理家务,又要照顾年少的弟弟妹妹。后叔叔刘良收留了他们。刘良汉平帝时举孝廉,在萧县任县令,在叔父的任上,刘黄还需帮婶婶周氏干一些家务活。但叔叔家一下子骤添这么多人口,日子也过得逐渐拮据起来。不久,兄妹们随母亲回到了宛南的白水村居住。这里有属于刘家的房屋土地,还有少量的奴仆。一家人在白河岸边以耕种为生,日子倒也能过得去。建武元年(公元25年),光武帝刘秀称帝,建立东汉政权。建武二年(公元26年),光武帝封大姐刘黄为湖阳长公主。
刘黄[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