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里镇

山东省青岛市下辖镇
泊里镇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西南部,地处董家口新港城核心区,原藏马县委(1945-1956)所在地。全镇现辖101个行政村、常住人口114573人(2017年),总面积170.12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0公里,沈海高速204国道、334省道、滨海大道穿越镇区青连铁路董家口站、13号线轻轨四个站点均在区域内布局,疏港铁路直达港内与青连铁路相接,区域交通优势明显。
建成区面积170.1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4573人(2017年),城镇化率68%。属全国重点镇山东省示范镇、山东省新生小城市试点镇,先后荣获“全国环境优美镇”“全国千强镇”“中国区域十佳最具投资营商环境镇”“山东省文明镇”“山东省文化特色建设示范镇”“山东省绿化模范镇”“山东省平安建设先进镇”“青岛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生态文明先进乡镇”等称号。1943年,建立抗日民主政府诸胶边办事处。1944年析置藏马县,属滨海行署,县城所在地在泊里。1950年5月藏马县属胶州专区。1956年3月藏马县并入胶南县
2017年,泊里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1亿元,完成公共预算收入8.03亿元,到账外资1.15亿美元,进出口总额10.6亿美元,利用内资146亿元,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历史沿革

早在5000多年前的大汶口文化时期,境内就有人类生活繁衍。春秋时期,境内有琅琊安陵两城邑。战国初,越灭吴,于公元前468年徙都琅[],今县域南部沿海一带属越。后越败于楚,地属楚。战国后期,县域全部属齐。秦统一六国,境内设琅琊郡,并附郭置琅琊县,治所均在琅琊(今夏河城),县域属琅琊县。汉承秦制,并增琅琊国、柜县和祝兹侯国治于境内;晋省琅琊,隋复置琅琊县;唐代又裁,境地归胶州诸城,此后废置千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