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马县

山东青岛胶南市泊里镇下辖县
藏马县,旧县名。今胶南市泊里镇为藏马县县城。地域主要包括今胶南市南部琅琊、泊里、张家楼、大场、海青、理务关、藏南、大村等地区,诸城市桃林乡,桃园,石门,五莲县街头、潮河、户部、洪凝等地,因境内藏马山得名,以泊里为县城。藏马山系"濒海八[xiù]"之一,自古有"山藏天马出,古远龙飞"的美誉。[1]

历史沿革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于1943年11月在胶县和诸城毗邻地区建立诸胶边办事处(县级),属滨海专署第一行署(这是一个特例。1943年4月滨海地委升级为滨海区党委,与之同级的政权机构应是介乎省与专区之间的行署,但仍称滨海专署,滨海专署所辖的专区级的政权机构反而称行署。)
1944年8月撤销诸胶边办事处,分别设置诸胶边县和藏马县,均属滨海行政区滨北专区。同年10月,藏马县和诸胶边县合并为诸胶县,隶属不变。1945年8月,撤销诸胶县,分置珠山县与藏马县,珠山县属滨北专区;藏马县先属滨北专区,1946年2月至6月属滨中专区。9月撤销日北县,高泽区划归诸城县,洪凝、街头、五莲户部等4区划归藏马县,其余划归日照县。1945年11月撤销珠山县,并入胶县(胶济铁路以南),铁路南的这个胶县隶属滨海行政区(1946年7月以后为胶东行政区)滨北专区。1946年9月10日,析胶县洋河以南9个区和青岛办事处所辖的薛家岛区建立胶南,隶属关系不变,自此始有胶南这一县级政区的专名。1947年12月,析胶县、胶南和诸城3县各一部置胶河县,属胶东行政区滨北专区。1950年5月,滨北专区撤销,胶南、藏马2县改属胶州专区。1953年7月胶河县撤销,分别划归胶南、胶县和诸城3县。1956年2月24日胶州专区撤销,胶南县改属昌潍专区。同年3月6日,藏马县撤销,东北部划归胶南县,西南部划归五莲县。1958年12月,改属青岛市,1961年5月复属昌专区(1967年改称昌潍地区)。1978年11月27日,再度划归青岛市。与此同时,县东北黄岛薛家岛辛安3个公社析出,置青岛市黄岛区。1990年12月8日,撤县设市,隶属关系不变。

政区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