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法

城市法
城市法是指中世纪西欧城市中形成、发展、适用的法律体系,内容涉及商业、贸易、征税、城市自治及城市居民的法律地位等。它不是统一的国内法,也不是统一的国际法,而是西欧中世纪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本介绍

发展历史
由于罗马法复兴、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的影响,城市商人阶层开始以罗马共和政治制度为模式规划自己的基本法和政权组织形式。城市形成初期,城市市民依然受封建领地法律的约束,因此,城市市民迫切希望打破封建贵族的垄断和压迫,获得人身自由和城市自治。最早的城市法产生于意大利各城市,如,9世纪伦巴城市的伦巴城市法汇编,9-10世纪的阿玛斐城的海上法,10世纪的基罗亚城市法等。当时的表现形式依然是对各城市的习惯法的汇编和对罗马法的继承。
11世纪以后,城市法获得显著发展,凡是稍微重要的城市都制定了自己的特别法律。不仅包含城市特权的宪章,还包括城市中一般遵行的司法规范,并记载十分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