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治

清朝大臣
朱国治(?—1673年),字平寰,辽东抚顺人,隶属清朝汉军正黄旗。[1][3]官至江苏巡抚云南巡抚[3][2]
朱国治顺治间由贡生固安知县,后升为大理寺卿。顺治十六年,外调江宁(今南京江宁区)任江苏巡抚。[2][1]在任期间搜刮无度,人称“朱白地”,制造了两起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大案。一起是著名的江南奏销案,另一起是将著名才子金圣叹等斩首的哭庙案康熙元年(1662年),朱国治因丁父忧不报告擅自回家守孝,被部议擅离职守之罪革职。康熙帝亲政后,下诏起用朱国治,补云南巡抚。康熙十二年(1673年),朱国治被起兵造反的吴三桂扣押,朱国治不愿投降,痛骂吴三桂是一个降后复叛的乱臣贼子。因而被吴三桂下令“开膛示众”,惨遭杀害。[2][4]
在平定三藩后,康熙特下谕说:“朱国治当逆贼吴三桂反叛之初,抗不从逆,遂被杀害。捐躯殉难,深为可悯!”并兑现荫其子的承诺。后雍正将朱国治入祀昭忠祠[4]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