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殉

古代葬礼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
人殉,指的是用活人为死去的氏族首领、家长、封建主殉葬。被殉葬者多是死者的近亲、近臣、近侍,以及战争中的俘虏等。人殉数量一般为几十人至百人。[3]人殉的方式有吊死、毒死、毒酒、活埋、铁钉固定和砍头等。[4][5][6]在阶级分化出现的时代里,人殉成为一种广泛流行的古代丧葬仪式。[7][8]
人殉起源于在父系氏族制已经确定的时期,与私有制的出现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最早的形式为妻妾殉夫[2]夏是中国国家文化的开端,国家产生以后,人殉没有停止,二里头文化的人殉证明夏代有人殉。人殉最兴盛的时代是商周时期。考古发现的资料表明,商代后期人殉现象非常普遍,商代贵族大墓中都有人殉。在安阳武官村殷墟工陵区内,已发掘的十几座大墓中被生殉、杀殉的多达五千余人。[1]到了西周时期,人殉制流行的范围更加广泛,几乎遍布于西周整个统治区域。[3]吴越春秋》中记载,当阖闾的女儿去世时,他在送葬的当天命令舞者们手持白鹤,以此吸引了大批市民围观。当他们抵达墓地时,阖闾命令男女与白鹤一同进入墓门,随后封闭了墓门。[1]秦国人殉之风是最盛的 ,秦武公死就有大量人殉。秦缪公殉者比武公还要多 。[3]秦献公于公元前362年下令废除人殉,但这一禁令即使其子孙也没有遵守。[9]汉代及其以后,人殉制逐渐衰落。[1]至唐、宋时,人殉很少发生,但仍然存在。元代时大肆鼓励民间殉葬行为,《元史》多有记载,如《元史·卷三十四》:“顺德马奔妻胡闰奴、真定民妻周氏、冀宁民妻魏益红以夫死自猛殉葬,并旌其门。”[1]到了明朝,从明太祖朱元璋开始,先后五位皇帝死后都采用了殉葬,分别是明太祖、明成祖明仁宗明宣宗和明景帝,到明英宗时才废止。[10]清朝入主中原以后,用制定法的形式将殉葬扩展到全国上下。清史载努尔哈赤顺治康熙年间都有殉葬。康熙12年(1674年)“乙卯,禁八旗以奴仆殉葬”,普遍存在的“八旗以奴仆殉葬”的制度才被禁止。但是,清统治者又在实际行动上大力表彰妻妾‘自愿’殉死的举动。民间各地官府表扬妻妾殉夫,称她们为‘烈女’、‘节妇’,并修书、立牌坊。[1]
人殉作为一种跨文化的丧葬现象,出现在社会复杂化加深、阶级分化加剧的早期国家阶段的高等级墓葬中。在古代世界各国均有人殉习俗,如埃及印度苏联以及西亚两河流域等等。[7]人殉不仅是阶级对抗的产物,也是一种残忍而野蛮的宗教行为。[8]

历史沿革

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