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锥

樊锥
樊锥(1872—1905),湖南邵阳人,少年时期就读于长沙城南书院。1898年2月谭嗣同唐才常皮锡瑞等在长沙发起南学会,樊锥在邵阳组织南学分会,自任会长,手订章程。并在《湘报》上发表《开诚篇》、《发[]篇》等论文,主张变法图强,向西方国家学习,发展中国的民族工业,亟力倡导资产阶级民权平等立宪之说,对阻挠新政新学的封建顽固派展开强烈抨击,遭到王先谦叶德辉等人的围攻。同年6月3日邵阳士绅勾结地方官吏以“首创邪说,背叛圣教,败灭伦常,惑世诬民”的罪名,将樊锥驱逐出境戊戌政变发生后,前往日本,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学习。1900年归国,任广西法政学堂总监,旋参加唐才常自立军自立军起义失败后,再次赴日本。1902年与陈天华杨毓麟等人在日本创办《游学译编》。后回国在南京桂林等地讲学,不久病逝。

人物履历

樊锥(1872—1905)湖南邵阳人,出生于同治十一年(1872)。家贫。少好学,受知于学使张亨嘉,为县学诸生。不久,就读于长沙城南书院。时值变法维新运动兴起,因其涉猎诸子,旁证西学,于所作课艺中,倡言“揽子墨之流,证欧罗之续,总绝代之殊尤,辨章乎宏录”,为学政江标所称赏。光绪二十三年(1897)选拔贡。同年八月,长沙湖南时务学堂创立,他又上书湘抚陈宝箴,建议“开拓用才之术”,“不[]狂言,其通者取之,其不通者容之”,以“转移风化”。光绪二十四年(1898)正月,南学会在长沙开讲,樊锥旋即在邵阳组织南学会分会,被举为分会会长。他手订邵阳南学会分会章程,主张对“一切拘迂狭隘之见,概宜屏除”,“力除一切浮华嚣张之习”,提倡民权平等之说。其旧时同学苏舆见之,乃撰《驳南学分会章程条议》,攻击他倡“平等邪说”,是“无尊卑亲疏”,呼吁南学分会对他予以“处治”。樊锥持之益坚,并表示“生死不能夺其志,贵贱不能换其帜”。同年二月十五日,《湘报》创刊,樊锥为主要撰稿人之一。先后在《湘报》上发表《开诚篇》、《发锢篇》、《劝湘工》等文,持论激烈,传诵一时。提倡资产阶级民权、平等和立宪之说,要求将“一切用人行政,付之国会议院”,“使人人有自主之权,人人以救亡为事”。他主张维新不能只靠少数人,要启迪民智,造就众多新人,说:“天下之理,天下公之,天下之事,天下公之”,“如欲存中国,则不可不和众,不可不多人”,否则“积习于下,而新者一二,不新者千百,阻之者又亿万”,如是变法维新即不能奏效。他还提出变法维新要彻底:“一切繁礼细故、猥尊鄙贵、文武名场、恶例劣范、[quán]选档册、谬条乱章、大政鸿法、普宪均律、四民学校、风情土俗,一革以前,搜索无剩,唯泰西者是效。”呼吁“大兴艺学,众建学堂,宏创工厂,当购机器,广选西法,多聘西师”,以发展中国民族工业。并认为工是“劝商之本”,只要“工艺能盛”,自然“货可不洋”,可以抵拒“洋货”之倾销。又愤怒斥责“傲然自大,顽冥不灵”的“群[liáo]”、“群丑”和“深闭固拒”的封建顽固派,抨击其“碍事梗议”,“稍有新政新学,必万端阻挠,万端梗塞,使之已行者撤,将行者歇,未行者缺”。提出应该将此类“死人”“网罗净尽”,不能让其“控制生人”。
同时,樊锥与熊希龄谭嗣同等发起组织湖南不缠足会,提倡妇女放足,革除千百年来妇女缠足旧风俗,以振兴国家,解放妇女。并担任董事。此议颇得社会支持,一时在《湘报》上题名加入不缠足会者即有数千人,不少州县都成立分会。
樊锥在湖南维新运动中言行激烈,遭到封建守旧分子忌恨。王先谦叶德辉及其门弟子等勾结邵阳劣绅,攻击樊锥为“首倡邪说,背叛圣教,败灭伦常,惑世诬民”的“乱民”,将其驱逐出境。不久,戊戌政变发生,因匿处深山,幸免于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