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首

古代刑法之一
枭是一种动物,传说长的和猫头鹰极为相似。
当枭的孩子出生后会把父母吃掉,剩下一个头颅。
所以后来中国有一种刑法叫做枭首,即把人头砍下挂在城门上示众。[1]

详细释义

辞源》于“枭首”条释云:“旧时酷刑,斩头而悬挂木上。”并举《史记》、《后汉书》二例作为书证。这正是目前学术界与《辞源,编者所持“枭首”之制始于汉代的论据。然据笔者考证,“果首,一制实起源于黄帝蚩尤之时,据高承《事物纪原》‘卷十云:“黄帝斩蚩尤,悬首军门,此枭首之起也。”另据《左传》云:“叔孙昭子杀竖牛,投其首宁威之上。”也当为“采首”之制。从古文字形看,“戴”字当为斩首、枭首之义,然《周礼》与所有辞书均一律释作“获取左耳”,与“取”同义,看来大有商[què]的必要(笔者将另著文探讨,此不赘述).另有一“愚”(以下用“县”)字,从系繁人首,象树上用绳县挂人头之形。(见《说文解字.l’县”条.)由此可见,“县”字当为“果首’,义之初文。综上所述,可以认定“采首”之制当源始于先秦或早于先秦之时代,该制发展到秦汉时代,定名为“枭首”。故顾野王玉篇》则云:“枭首,秦刑也.”为此,笔者建议辞书编辑者应据实将“枭首”之起源、变迁发展补足之. (马振亚)“枭首”之制的起源《辞源》于“枭首”条释云:“旧时酷刑,斩头而悬挂木上。”并举《史记》、《后汉书》二例作为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