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创建同名条目
条目
历史版本
编辑
天津市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对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负责并报告工作。天津 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1]
天津市人民政府分别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局长和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市长负责制,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1]
历史沿革
1949年1月15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宣告成立,黄敬任市长。
[2]
1967年12月6日,天津市革命委员会成立,解学恭任主任,萧思明、郑三生、江枫任副主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