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照

清代藏书家、书法家
张照(1691-1745),清朝政治人物、书法家、戏曲家、书画目录整理者、藏书家、诗人。[1]他原名默,字得天,号泾南、天瓶居士,江南娄县人(今属上海市)。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他通过科举考试成为进士,后被任命从事文学和考试工作。1733年,他升任刑部侍郎。两年后,他因未能安排贵州原住民领土的管理而差点被处决。之后,他再次从事文学工作,并与同名合作编写了《律吕正义》和其续篇《后编》,这两部著作是音乐方面的标准著作。他的诗歌深受雍正皇帝的赞赏,尤其是在他右臂受伤后,用左手写下的一些诗句。他因父亲去世而悲痛欲绝去世。乾隆皇帝在《怀旧诗》中将他列为“五词臣”之一,其他四人是钱辰群、梁士诚、沈德潜和王[]鲲。他被追赠文敏之名。

人物简介

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进士,改庶吉士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官刑部尚书,以预修《大清会典》,书成,加一级。十三年,为抚定苗疆大臣,无功,革职拿问,谕靳。寻赦之,命在武英殿修书处行走。乾隆七年,历官至刑部尚书,供奉内廷。九年十二月,丁父忧,奔丧至徐州,卒于途中。谥文敏。乾隆时大书法家,常为乾隆皇帝代笔,擅长行楷书,是书“馆阁体”能手。性地高明,深通释典,诗多禅语。书法初从董其昌入手,继乃出入颜、米,天骨开张,气魄浑厚。兼能画兰,间写墨梅,疏花细蕊,极其秀雅。尝作白描大士像,寥寥数笔,而法相自佳。著天瓶斋书画题跋、得天居士集,刻有天瓶斋帖。卒年五十五。
张照像

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