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鼎

大公鼎
大公鼎(1043-1121)辽朝大臣,渤海族,中京大定(今内蒙古宁城西)人,世居于辽阳宾县。统和年间,徙辽东豪族于中京,全家迁居于大定。
咸雍年间中进士,任沈州观察判官,改良乡令,迁兴国节度副使,进拜大理寺卿。天祚帝即位,历长宁军节度使南京副留守,改东京户部使,进拜东京留守。清正爱民,多有惠政,加号“保节功臣”。保大元年,去世,年七十九岁。

人物生平

公鼎幼时端庄诚实,成年后好学。咸雍十年(1074),中进士,调任沈州观察判官。当时辽东下雨伤害了庄稼,北枢密院大举征发濒河住户之男丁以修治堤防。有司接旨后觉得十分严厉紧急,只有公鼎说:“边境要地刚刚安宁,又大兴徭役,这不是利国便农之道。”于是上疏奏说此事。朝廷依从了他,停止征发劳役,而河水也没有酿成灾害。沿河千里的百姓无不欢欣鼓舞。改任良乡县令,减省徭役,致力于农桑,修建孔子庙和庙内学校,部民顺服归化。累迁兴国军节度副使。
当时有隶属于鹰坊之人,以张网捕鸟为名,扰乱为害百姓田地。时间久了,百姓无法忍受。公鼎向上申奏,道宗当即下令禁止。适逢公鼎上朝,大臣们告知皇上嘉许采纳其意见,公鼎说:“一郡获得安宁,实在幸甚;别的郡像这种事也很多,希望能将恩赐平均于天下。”皇上从之,迁任长春州钱帛都提点。皇上到春水县,当地酋长按例要从州里借钱,公鼎说“:怎么能断了官府用度,来曲从私情?”加以拒绝。听到许多怨恨咒骂的话,公鼎说:“这是我的职守,不敢荒废。”不久拜为大理卿,平反了很多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