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2年,华联辉在茅台镇创办“成义烧房”,所酿回沙茅台酒人称“华茅”,最先恢复了中断七年的茅台酒生产,成为茅台酒的创始人。[2]1875年,华联辉中举,1877年,被丁宝桢聘为盐法道总文案,协助唐炯推行“官运商销”新盐法。其弟华国英也担任四川官盐局总办,兄弟先后经办盐务,控制川盐运销,在仁岸开设“永隆裕”,在永岸开“永昌公”,在贵阳开设“永发祥”等盐号,成为贵州首屈一指的大盐商,[1]光绪十一年(公元1885年)去世。[1] 人物生平
委办盐政
十余年,积资白银数万两。先为副贡,清光绪元年(公元1875年)举人。